校内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
2.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2023年版)》;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7.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8.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9.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二、学习要求
1.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以及研讨活动,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学习效果。
2.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教研活动、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强化师生纪律教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台账记录。
3.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及时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单位网站手机版亚博主页上。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