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奇波) 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鄂教规[2014]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分别和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签订“3 2”联合办学分段培养协议,依据协议,学生前三年按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中职学校学习,三年后必须通过我校分段考核方可进入我校高职阶段学习。
2018年4月14日,根据《2018年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3 2”转段考核方案》安排,我校分别派两支教师队伍赴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和黄石艺术学校进行分段考试。黄石艺术学校监考教师5人,由贺绍华副校长带队,参考学生63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监考教师9人,由教务处曹映红处长带队,参考学生168人。本次考核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经过一天的紧张考试,两校考场均顺利完成考试工作,学生们的良好表现也得到了我校监考教师的认可。根据省厅规定,我校将在5月下旬将两校考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校招生网站,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通过“3 2”联合办学分段模式,拓宽我校招生渠道,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出了贡献。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场
黄石艺术学校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