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且身体健康。此外,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我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外省户籍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以下简称“外国侨民”),
可在我省申请报名,其报名条件同我省户籍考生。
(四)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我省户籍(含外国侨民)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二、报考类别和报名材料
(一)报考类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
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
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2015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单招。
(二)报名材料
1.我省户籍应届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业高中或中专学校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校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有关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我省户籍往届生报名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材料报名。
3.随迁子女报名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附件4)、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由其工作单位出具,个体经营者出具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4.我省户籍普通高中或中职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同等学力证明必须是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5.外国侨民报名。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少年班考生报名。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7.一年制中职生报名。我省户籍一年制中职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年制中专学籍档案及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报名。
8.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报名。2015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15年五年一贯制或“3 2”分段培养录取名册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中职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
三、报名时间
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
(一)网上报名网址及时间
1.普通高考报名网址为:
或。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按科类分时段进行:
2017年11月14-16日,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2017年11月20日-12月5日,普通高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前11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后5天全省考生报名或查看核准、修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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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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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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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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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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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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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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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宜昌、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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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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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荆门、荆州、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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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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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恩施、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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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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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咸宁、随州、仙桃、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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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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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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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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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
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
四、报名地点
(一)报名点设置
1.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本地预测报考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本着既方便考生又适当集中的原则设立报名点。
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具备报名必需的设施和条件。
2.报名点只能设立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
3.每个报名点接收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须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不能设立报名点。
4.除因县(市、区)往届生数量较多,由县(市、区)指定接收往届生报名外,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名点只可接收学籍在本校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收往届生报名。
5.各种补习学校、培训学校和因往年报名违规正在处罚期内的学校,不得设立报名点。
6.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拟设定的报名点,须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市(州)将审定的报名点名单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考生报名点选择
1.我省户籍考生报名
(1)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学籍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
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2)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若是跨市(州)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考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3)2015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我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随迁子女报名。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外国侨民报名。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往届生在居住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组织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点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我省户籍我省学籍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应届生、我省户籍往届生、随迁子女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2.领取报名卡。艺术类考生在2017年11月9-13日领取,非艺术类考生在2017年11月9-19日领取。考生在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3.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见附件1)要求报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①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②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③报名点打印考生《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④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六、报名号编排及含义
报名号分科类编排。报名号共14位数,左起第一、二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第三至八位为省、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九位为考试类型,第十位为科类代码,第十一至十四位为某县(市、区)内同一科类考生的顺序号。编排时按报考同一种外语语种的考生进行集中(按英、俄、日、德、法语的顺序)。
考试类型、科类代码及各科类的考试科目如下表:
考试类型及科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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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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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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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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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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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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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 数学(文)(150分)
外语(150分) 文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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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素质测试、艺术类统考、英语口语成绩单独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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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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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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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工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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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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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 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 理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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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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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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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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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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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 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 理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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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高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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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类(0)
学前教育专业(1)
财经类(2)
护理专业(3)
建筑技术类(4)
农学类(5)
旅游类(6)
计算机类(7)
电气电子类(8)
机械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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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考试(490分)
文化综合考试(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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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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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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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高职院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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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艺术、体育类报名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报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和专业测试报名。考生不得同时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一)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考报名需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艺术(文)、体育(文)的考生参加文史类科目考试,艺术(理)、体育(理)的考生参加理工类科目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艺术类专业测试分全省统考和招生院校校考。
2018年艺术类全省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各专业允许考生兼报,即考生可在四大类别中选择兼报,也可在同类别各专业中选择兼报。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同时完成。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专业测试费用;于2017年11月28-30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打印《湖北省2018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全省统考准考证》。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须到相关组考院校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全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报考省内外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而且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报考全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无须参加全省统考,直接根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报名参加校考即可。
(三)体育类专业测试报名。体育类专业测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1.考生选择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在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时须勾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同时选择参加测试的具体项目组合。2018年测试项目组合有三组,考生须从中选择一组。具体项目组合为:①三角形障碍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②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③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选择项目组合③的,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取两项中的较好成绩。报考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2.考生选择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运训单招”)的,完成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后,再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科目和专业项目单独考试。运训单招报名、考试相关信息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
3.考生选择招生院校校考的,完成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后,再报名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报名、考试相关信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八、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18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专业测试,相关专业测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具体要求见相关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九、技能高考、高职单招报名
(一)技能高考报名
2018年我省技能高考共分十个专业类别:汽车维修类、学前教育专业、财经类、护理专业、建筑技术类、农学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电气电子类和机械类。中职生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应按照《湖北省技能高考招生考试专业涵盖范围》(见附件3)报名,不得跨专业类别报考。
考生完成技能高考文化课报名后,凭《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各专业组考院校参加技能考试报名。技能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考试时间为2018年3-4月,报名、考试相关信息通过各组考院校网站查询,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上午。
(二)高职单招报名
考生报考高职单招,凭《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到相关招生院校报名;科类代码为“99”的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单招,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报名、考试相关信息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十、工作要求
(一)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由直接组织报名工作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向上级领导和主管行政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地区报名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定设置报名点,按要求选聘和培训报名工作人员,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完善报名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报名资格审查
1.明确责任主体。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的领导下,由直接组织报名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实施。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和所属报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须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备案。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应对其所属报名点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对其资格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报名点负责人对本报名点资格审查工作负主要责任,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对所属各报名点的资格审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对本地区资格审查工作负领导责任。
2.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对象与条件的规定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审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材料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名、报名点汇总后交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3.做好部门协调。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及报名点学校,一起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认真核准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严防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报考。重点加强对16周岁以下的考生,以及往届生、高校退学考生、非学籍所在地报名考生、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考生、随迁子女考生、一年制中职考生的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4.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将辖区内报名点考生信息与学籍信息及往年报名库进行比对,防止出现违规报考情况。
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还应组织所辖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对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应专题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全省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报名数据信息分析和比对,并对各地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通报全省。
(三)做好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须由直接组织报名工作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实施。
2018年我省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将通过考务平台线上方式进行,各地应及时配备符合要求的身份证阅读器、照片采集等相关设备,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①须安排原则性、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现场确认工作。②考生确认时须刷居民身份证,确保考生关键信息准确。③图像信息采集须确保是对考生本人照像,照片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翻拍照片,防止考生照片张冠李戴,防止请人代替进行现场确认。④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请考生本人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字确认,要特别提醒考生核对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是否正确。现场工作人员应监督考生签字,防止由他人代签。
(四)报名信息公示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和教育考试机构须在上报信息前,通过相关网站、学校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公示本辖区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如:姓名、高考报名号、考生类别、毕业学校等(不得公示考生个人隐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向社会公布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对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举报的违规报考情况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27-68880265、68880341。
(五)做好考生报名服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等教育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的宗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考生报名服务工作。
1.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2018年高考报名政策和规定,及时对考生报名工作进行指导,营造良好报名环境。
2.提醒考生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并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
3.提醒考生:①网报时须认真阅读《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点击同意即视同知悉、了解高考相关规定,并承诺遵守。②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登记表核对及签字只能由考生本人完成。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并由此影响考试、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做好残疾考生报名服务。提醒残疾考生在网报时须填写残疾证号、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等信息,以便教育考试机构在考试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提醒保送预备生、单独招生考生和体育运训单招考生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2018年4月底前,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及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统考。
6.告知普通高考报名禁止性规定。特别是对高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少年班考生除外),一经发现,除禁止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外,还将取消其应届毕业年份的报考资格。
(六)做好信息整理、报送工作
1.高考报名工作完成后,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审核、校验。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校验功能对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信息校验无误后,审核、统计并在考务平台明确标记以下6类考生情况:小语种考生、只参加报名不参加考试考生、随迁子女考生、我省户籍外省学籍考生、省内在非学籍所地报名的应届生、跨市(州)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
2.报名信息审核、校验、统计完成后,各县(市、区)根据报名信息统计结果填报《普通高考考点考生情况报表》《普通高考新增考点申报表》《考生姓名缺字登记表》等考务表格。
3.县(市、区)将加盖公章的考务报表报市(州)审核,市(州)将本地区所有考务报表汇总后送省教育考试院;报名数据通过考务平台逐级向上一级考试机构提交。2018年艺术类信息提交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非艺术类信息提交时间为2018年3月7日。
报名数据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考试科类、外语语种等重要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需修改,须由考生填写《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报名点和县(市、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授权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
4.各地应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安全保密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生报名信息安全管理。对涉及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法律、法规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书。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安全。
(七)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有规范,操作有遵循,追责有依据。要将报名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特别是资格审查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逐个签订工作责任承诺书。发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一律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3日